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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来源:中国可持续发展新闻,作者:全占军,生态环境研究院院长及研究员。
全占军先生主要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生态规划与管理,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研究。他专注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质量监测评估技术的开发,以及山-河-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他主导了30多个项目,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态环境部支持的项目以及各类地方顾问项目。他为生态环境部和地方政府贡献了10多项政策建议和专业报告,著有三部专著,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减缓与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战略,这两者相辅相成。
在2022年12月,作为主席国的中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第二阶段会议上,推动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果,展现了决心与务实的平衡。
这一综合性框架显著确立了历史性的“30到30”目标,决定启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为包括数字序列信息(DSI)在内的遗传资源的整合奠定了基础,并展望到2050年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023年12月,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会议(COP28)上,中国率先推出加强GBF实施的倡议,旨在建立一个自愿合作平台,涉及各方和利益相关者,展示了推进GBF全面实施的政治承诺。
值此GBF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阐述其目标体系与支持机制,中国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采取了系统性措施,特别关注农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平衡与协调。为深入了解这些方面,中国可持续发展新闻与生态环境研究院院长全占军进行了深入访谈,进行深入分析。
中国力求到2035年基本建成气候韧性社会,大幅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共同发布的《2035年国家气候变化适应战略》。
问:中国可持续发展新闻。
答:全占军。
关于GBF目标实现的支持机制
问: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里程碑式倡议,GBF在设定目标时遵循了怎样的逻辑?
全占军:在目标设定方面,GBF的愿景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础,实现到2050年“生物多样性被重视、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支撑健康的地球,并为所有人带来必要的利益。”在具体目标方面,GBF为2050年确立了四个长期目标:生物多样性现状、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公平公平的利益分享以及实施支持。此外,GBF还在三个方面概述了23个面向行动的全球目标: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目标1-8)、通过可持续和受益分享满足人们的需求(目标9-13)以及实施与主流化的工具和解决方案(目标14-23)。
关于生物多样性现状,GBF提出,应维持、增强或恢复所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和韧性,到2050年显著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的面积。人为导致的已知受威胁物种灭绝现象应当被制止,到2050年,所有物种的灭绝率和风险应减少十倍,野生物种的丰富程度应提高到健康和韧性水平。在野生和驯化物种群体内保持遗传多样性,确保它们的适应潜力。
在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方面,GBF提议实现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服务,以支持到2050年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关于公平和合理的利益分享,GBF建议,利用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货币和非货币利益,以及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应公平和合理地共享,从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符合公认的国际准入和利益分享工具。
关于提供实施保障,GBF规定,采取包括财务资源、能力建设、技术和科学合作,以及技术获取与转让等在内的充分实施手段,以逐步弥补每年7000亿美元的生物多样性融资缺口。
问:与13年前实现的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相比,GBF在实现目标的支持机制上有哪些创新?
全占军:在过去3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已经发布了三个版本,包括GBF。遗憾的是,前两个版本的全球目标仅部分实现,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持续趋势未得到有效解决。这对于国际社会而言,是一项共同关切,以有效推动GBF目标的实现,避免爱知目标遇到的缺陷重演。
通过广泛协商建立雄心勃勃的目标,GBF显著提升了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中的“到2020年,至少17%的陆地和内陆水域、10%的沿海和海洋区域得到保护”的目标,提升至“到2030年,至少30%的陆地和内陆水域得到有效保护”。考虑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实现显著不足,中国作为COP15的举办国,始终强调雄心勃勃的目标与资源动员、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之间的协调必要性,充分体现出务实的平衡。
可以说,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在制定时也是雄心勃勃和鼓舞人心的。然而,最终只有6个目标被部分实现。在诸多原因中,两个主要因素尤为突出:资金不足和实施机制的有效性不足。因此,在制定GBF的过程中,中国作为主办方,一直强调建立雄心与务实的平衡,完善和提升支持机制,并从实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经验中汲取宝贵教训。最终,这不仅推动了GBF的实现,也促成了一系列互补政策措施的通过。
有两个显著进展尤其关键,以确保GBF目标的实现。首先,历史性决策成立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旨在动员各方资源。同时,设定了包括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相关国际金融资源的总流动,特别是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支持目标,到2025年达到每年200亿美元,到2030年达到每年300亿美元。
第二个重要进展是建立全面系统的实施机制,包括规划、报告、监测和审查。值得注意的是,各国有必要将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与GBF的全球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例如,呼吁对这些国家自主确定目标的全球分析,以评估预期的集体努力是否与GBF的目标和任务的方向与强度一致。各国还被要求定期提交国家进展报告,随后进行全球实施进展的审查。这些全球层面的见解为各国自愿考虑是否增强目标、行动、资源动员、国际合作和相互支撑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政治动力。此外,GBF特别强调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突显了全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以推动其目标和任务实现的重要性。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政府与全社会方法
问:近年来,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重要措施,您如何评价这些措施的成效?
全占军:中国近年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采取了有效而稳健的措施。在对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实现评估中,中国的表现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显然,中国在保护工作上处于全球前列。中国在COP15担任东道主的谈判能力与全球对中国努力的认可与赞赏紧密相连。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中国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政府和全社会方法上。
首先,中国在顶层设计上展现了最高的政治意愿。2011年,成立了由25个部委组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CNCBC),由副总理主持,协调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生物多样性倡议并落实与COP15相关的工作。中国已开始建设生态文明,决心以源头控制污染和减少自然资源消耗为发展路径,这一方面与西方国家形成鲜明对比,反映出高度的政治承诺。
其次,在政府层面,中国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建立涵盖环保法、重点生态区域相关立法及生态要素的专项法规的综合法律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纳入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中。国家持续更新中国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制订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可持续利用和利益分享,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国家在生态补偿方面分配了大量财力资源,并建立多项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特别是通过广泛的财政直接投资。例如,自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以来,开展了52个山河林田湖草沙综合保护与修复项目,单个项目资金达到20亿元。金融工具的应用探索了保护性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并将直接资金支持引入生态导向的发展模式。此外,各省级政府积极制定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并开展了大量实用的举措。
最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地方社区和大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强化各级政府在生物多样性治理中的引导作用的同时,中国正推动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生物多样性治理统一战线。
可尽管在上述关键措施的实施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生态修复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以及财政投资效率和效果问题。因此,生态环境部正准备对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这一举措旨在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措施,提升其有效性。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粮食安全保障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问:中国正大步迈向建设一个农业强国,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至关重要。怎样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粮食生产保障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全占军:这正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土地资源有限、人口众多,决定了对这一典型问题并ไม่มี现成的解决方案。这是一个涉及民生与社会稳定的复杂生态经济问题。在宏观层面,它关乎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而在微观层面,它涉及生态保护与农民收入增加之间的关系。这种平衡协调的根本要求是实施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展生态友好的农业、生态旅游和生态健康,来提升农民收入、减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并增强农业生态保护的投资。
为此,我提出以下五条建议。
第一,加强对农业生态空间的管控与管理。需要增强对土地使用的规划与管控,构建生态乡村的景观格局,并在田间地头内外进行系统管理。要解决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的问题,以确保粮食安全。强调农业的生产功能时,生态功能同样不应被忽视。农业也是一种生态系统,需进行全面的考虑。一方面,应对土地使用实施管控以避免过度开发,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增强农业用地的生态功能,强调农业生物多样性,在发展集约农业的同时,合理保存生态空间,为多样生命形式提供适宜的栖息地。
第二,合理分配农业生产的水资源。水资源有限,特别是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农业与生态安全之间的水使用矛盾日益显著。上游地区过度用水的农业将减少下游生态过程所需的水量,进而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因此,有必要合理分配水资源以用于生产、生态和生活等目的。目前国家水资源分配方案仍显得较为随意。这不是地区性问题,而是需要在国级层面进行更高效的规划与协调。
第三,应增加对农业生态系统的修复投资。生态修复不仅应关注自然生态空间,还应考虑农业生态区域。尽管中央政府已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做了大量投资,但中国的农业生态系统过度开发,急需修复以提高生产效率。特别需要关注土壤质量的问题,过去的过度耕作导致土壤贫瘠,使得一些荒地在没有有机肥料的情况下无法出产作物。当前,一些承包土地的大型农业企业,采用重度消耗土壤资源的耕作方式。此外,土地修复投资常常被忽视。未来生态修复的资金应倾向于农业。必须加强农业生态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出相关行业政策,引导和支持生态友好的农业发展。
第四,逐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农业也涉及产业结构的选择,包括种植经济作物、粮食作物或饲料作物,甚至种植作物的种类。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讨论旨在限制集约单一作物种植模式的规模。尽管经济学上强调规模效应,但集约单一作物的农业产业结构可能对生态产生更大的影响。农业生态系统需要生态空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如田埂等,会留有生态空间,而通过机械化操作的广泛平整则未能留出此类空间。此外,有必要对农业补贴进行优化,以引导生态农业的发展,并建立相应的政策框架,逐步改变当前对农业投入(如化肥、农药、覆盖膜等)高度依赖的局面。
第五,应改善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的支持政策。根据欧盟要求,拥有超过10公顷耕地但不足30公顷的农户,必须种植至少两种作物;对于那些超过30公顷的地主,必须种植至少三种作物;此外,主栽的作物不得超过耕地面积的75%,而若被要求种植两种以上作物,则这两种作物的比例不得超过95%。欧盟还要求拥有超过15公顷耕地的农户必须保护至少5%的生态意义地块,如休耕地、景观带、缓冲草带、保护林和灌木丛,而这一比例在2017年后增加至7%。在农业生物多样性提升方面,缺乏相关法规和激励政策,这也是未来需要修复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