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房东租客纠纷案再审 82,000美元赔偿将重审

图片源于:https://vancouver.citynews.ca/2025/03/28/vancouver-evicted-tenant-landlord-granted-new-hearing/

在一桩关于租赁的案件中,因租客被驱逐而获得逾82,000美元赔偿的判决遭到了推翻,现已重新开庭。

租客尼尔·麦克伦南(Neal McLennan)自2016年起在温哥华卡地尔街(Cartier Street)一处面积达8,000平方英尺的租屋中居住。

然而,在2022年9月,房东陈希(Xi Chen)给出了两个月的租赁结束通知,理由是她将搬进这栋房屋。

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的住宅租赁法,房东有权在计划至少12个月期间让自己或近亲属搬入物业的情况下驱逐租客。

此外,当时的规定是要求房东在驱逐后六个月内搬入。

在2024年5月的听证会上,麦克伦南辩称,陈未在要求的六个月内占用该房屋,称他曾移居附近,频繁经过房屋。

他说他注意到,房屋的门始终锁着,垃圾桶没有被挪动,游泳池则“恶化成了一片沼泽”。

对此,陈则反驳称,她在2023年2月已搬入该房屋,并提交了照片、水电费账单、外卖订单的复印件,以及一张带有该地址的身份证照片作为证据。

她还准备了一名证人出席听证会,以提供进一步的居住证明,然而仲裁者以需要时再联系证人为由,未允许该证人作证。

仲裁者认为陈的论据不充分,认为她没有证明在租客搬离后,其已占用该房屋六个月。

最终,麦克伦南获得了82,480美元的赔偿,这相当于每月6,865美元的12个月租金。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宅租赁局(RTB)裁定此次驱逐显然存在恶意,因陈在租客离开后并未如约入住房屋。

随后,陈寻求对此判决的司法复核,认为原听证会在程序上对她不公,认为她的证人没有机会提供证据。

她还指出仲裁者使用的理由“明显不合理”。

近日,安妮塔·陈法官(Justice Anita Chan)在发布的裁决中表示,听证会对房东而言是不公平的。

她写道:“这是一项重大的经济判决,对双方都很重要。”

“房东有合理期待能够召唤证人出庭,提供她希望仲裁者听取的证据。当房东没有机会呈现证据时,很难认为她的听证权利得到了满足。”

然而,陈法官不同意陈对仲裁者裁决理由不合理的主张。

“房东希望法庭重新评估证据并得出不同结论,仲裁者所做出的推论基于证据是合理的,我不认为这一裁决明显、不合理。”

总体而言,陈法官指出,适当的补救措施是鉴于听证会程序对房东不公,重新举行听证会。

“2024年5月22日的仲裁者裁决被撤销,并将该案移送至RTB进行新听证。”

Li Hua

Li Hua is a distinguished journalist with a career spanning over a decade. Her work has taken her across continents, covering stories that range from local cultural events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upheavals. Li's dedication to uncovering the truth and her ability to engage readers with compelling narratives have earned her numerous accola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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