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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特朗普总统候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Truth Social上宣布,他将在就职首日对来自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征收新关税。
具体来说,特朗普候选人表示,他将对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所有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
同时,还将对来自中国的所有商品征收额外10%的关税。
来自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的进口商品合计占美国所有进口的三分之一以上。
一些观察者,例如爱荷华州的查克·格拉斯利参议员,已对此表达担忧,称特朗普所威胁的关税是一种“谈判工具”。
然而,进口商应为这种关税的可能性做好准备。
他们应评估自己面临的潜在关税风险,并开发缓解风险的策略。
关于对来自墨西哥和加拿大商品征收25%关税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布。
特朗普在公告中表示,他将“签署所有必要文件”,以在就职第一天对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所有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
在竞选过程中,特朗普曾提出基于非法移民的理由对墨西哥商品征收25%的关税;而现在,毒品贩运成为该政策的新基础。
特朗普可能会寻求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下实施这些新关税。
此法案授权总统在面对与“美国以外的任意不寻常和极端威胁”有关的紧急情况时,监管进口和征收关税。
至今尚无任何总统利用IEEPA来实施关税的先例。
但是,在1971年8月,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曾依据《与敌人贸易法》(TWEA)对进口实施10%的关税,以应对收支逆差。
IEEPA的使用需要总统依据《国家紧急状态法》(NEA)宣布国家紧急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会基于与毒品贩运,特别是芬太尼的贸易,以及与非法移民相关的问题,宣布国家紧急情况。
特朗普可能打算利用这些拟议的关税,或对这些关税的威胁,作为谈判筹码——例如,在2026年即将进行的美墨加协议(USMCA)的三方检讨之前。
但是,如果特朗普实施25%的关税,加拿大和墨西哥可能会通过USMCA的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索赔。
而且,加拿大和墨西哥可能会实施报复性关税。
事实上,墨西哥总统克劳迪娅·谢因鲍姆已向特朗普总统候选人发出信函,表示墨西哥确实会对美国对墨西哥的出口商品实施报复性关税。
在2018年,墨西哥就曾回应美国对钢铁和铝的关税,对美国的钢铁、猪肉、鲜奶酪、苹果和波本威士忌等商品实施关税。
如果美国对所有墨西哥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墨西哥可能会再次对之前的同类商品进行反击,同时还会针对农业和汽车制造业等行业。
此外,特朗普候选人还提议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商品征收10%的关税。
与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征收25%的关税一样,这项对中国进口的10%关税可能也将依据IEEPA,根据特朗普的说法,他希望在就职第一天实施这些关税。
特朗普提到毒品贩运——尤其是芬太尼贩运——是征收这项额外10%关税的基础,而支持此措施的国家紧急情况也许将以毒品贩运问题为依托。
特朗普还可能根据《301条款》作为依据,对中国的进口商品征收10%的关税,但这不太可能允许他在描述的第一天时间框架内实施。
相较于IEEPA,《301条款》的要求是一个公共评论程序,通常包括公众听证会和相关方提交书面意见的机会。
因此,《301条款》调查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解决。
中国的进口商品已经面临《301条款》下的高额关税。
在2018年,第一次特朗普政府对大约55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实施了从7.5%到25%不等的《301条款》关税。
在对该关税进行为期四年的复审后,拜登政府决定:维护《301条款》对某些产品现有的关税水平。
对其他产品则提高了《301条款》的关税率。
并对某些之前未征收关税的产品实施新的《301条款》关税。
特朗普总统候选人的10%关税似乎是打算在现有《301条款》关税的基础上实施。
在他公布的声明中,他描述这项拟议的关税为“位于任何额外关税之上的额外10%关税”。
这句话表明,该10%关税将叠加在现有的关税上,比如《301条款》关税或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之上。
但这也可能为新调查下的关税开辟可能性;例如可能依据《301条款》进行的新调查。
目前仍不清楚特朗普新政府是否会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超过10%的关税,尽管在竞选中,特朗普曾提出对所有中国进口商品征收60%的关税。
我们不能排除未来他会这样做的可能性,或许使用类似《301条款》的手段。
总结:公司应考虑迅速采取行动,评估他们面临的潜在关税风险并制定减轻风险的策略。
例如:加快在2025年1月20日之前的货物运输。
公司可能希望在日内加速从加拿大、墨西哥或中国的货物运送,以最大化在就职日前完成的货物进入量。
这样可以减少受任意因此类骆驼令规制的货物运输数量。
此外,公司可能希望评估替代进口来源或国产商品的可行性。
此外,公司可能考虑从未当前被针对增加关税的外国国家进口,或者考虑“重返本土”的方案,从美国生产商那里采购。
公司还可以评估从其他不受更高关税影响的国家,免税或以较低的关税进口输入物料和组件,再在美国进行后续制造的可行性。
此外,公司还应探索减少关税的海关估值方法,比如“首次交易”估值。
美国海关法律允许进口商在某些条件下,将进口产品的海关估值根据系列交易中的首次或早期交易,而非最后一项交易进行。
这种方法被称为“首次交易规则”,可以帮助公司降低关税风险。
公司应咨询海关法律顾问,以确定根据其特定进口情况,减少关税风险的其他方法。
此备忘录由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及其附属单位提供,供教育和信息用途,并不打算也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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