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于:https://ottawacitizen.com/news/local-news/deachman-ottawa-council-must-be-cautious-about-limiting-protests
多年前,我曾经有机会去一家堕胎诊所。在诊所外的人行道上,手举标语的抗议者,许多人带着小孩,缓慢而坚定地守候着。
我在想,女人们——那些在终止妊娠的决定上深感挣扎的女人们——经过这群陌生人时,会有怎样的感受,这些人告诉她们,她们正在做的是道德上错误的事情。
作为一名男性,我无法想象这样的不适感有多么强烈。
然而,尽管我不同意抗议者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但我无可否认地维护他们的权利,让他们在那儿表达他们的反对意见。
信仰和表达自由,以及和平抗议,都是《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保障的权利。
表达异议是基本权利,那些抗议者有权在场,就像那些行使生育权的女性一样。
因为宪章并不赋予任何人权利,让他们不感到不舒服。
基于这一点,我不得不对渥太华提出“脆弱社会基础设施条例”的构想,即所谓的“气泡条例”感到有些不安。
该条例可能会禁止在学校、医院、社区中心和宗教机构外进行示威和抗议。
气泡区的概念大约在三十年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禁止在堕胎诊所外进行抗议后,这一政策逐渐传播到了其他辖区。
包括渥太华,抗议者在莫根塔勒诊所外只能站在马路对面。
当前这一动议由卡那塔南区议员阿伦·胡贝利和市长马克·萨特克利提出,要求市政工作人员探讨制定这样的条例的可能性,以防止在学校和其他机构外进行示威。
这一提议是由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抗议活动而提出,包括2023年在布罗德维尤大道公立学校和内皮恩、高等公立学校附近的反跨性别示威;本月在索洛威犹太社区中心及邻近的希伯来安老院外的反以色列抗议,以及以往在医院外的反疫苗抗议。
市长萨特克利在社交媒体平台X上对此提案表示支持,并指出去年的仇恨犯罪在渥太华的穆斯林、犹太、LGBTQ+等社区中增加了19%。
“这不仅仅是一个统计数据,”他说,“这是行动的号召。”
他是对的,但制定一个可能禁止在公共场所的和平示威的条例是一个危险的举动,这将削弱《宪章》的权益,并创造一种越来越普遍地接受压制异议声音的文化。
今天是学校和礼拜场所,明天将是市政公园和政府立法机构吗?
那么,哪些机构是值得抗议的呢?
我们可以使用一个假设的、夸大的情形作为例子:假设某个主要宗教被可信地指控容许儿童性虐待的情况发生。
是否可以利用气泡条例来限制或移动即使是最和平的抗议活动,远离崇拜的地方?
那么,距离多远才算足够远呢?
或者,能否有一项条例,禁止使用扩音器?我们是否有权利不去听到和平的——即便是令人反感的——口号?
我们不能允许抗议中附带的一些行为:骚扰和威胁、吐口水和其他身体暴力行为、阻碍人们的进出和发布仇恨言论。
但已有的法律已经在打击这些行为了。《加拿大刑法》第319条第1款例如,禁止在任何公共场所发表煽动仇恨的言论,当这种煽动有可能导致破坏治安时。
这里的“可识别团体”是指任何因肤色、种族、宗教、国籍或民族起源、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表达、或心理或身体残疾而被区分的公共部分。
同样,禁止攻击、骚扰和公共恶作剧的法规也早已存在。
虽然气泡条例所产生的缓冲区可能会增加一些安全感,但必须考虑到对现有表达自由的影响。
如果现行的法律和条例实在无力应对仇恨或暴力的行为或威胁,我们应当考虑强化这些法律,并加大执法力度,而不是加入新的禁止。
削弱公众抗议的权利——无论我们对某种特定的原因有多么不同意——都不是解决办法。
毫无疑问,人们的安全应该始终受到保护。
但还有其他方式可以做到,而不是将他们裹在气泡纸里。